温州市第六人民医院一期连廊玻璃幕墙工程简易比选公告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6/3/18 16:45:03 点击量:231 字号:

本次比选是按照关于印发《温州市中心医院采购管理办法(2026版)》的通知(温中心医【20264号)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就温州市第六人民医院一期连廊玻璃幕墙工程进行简易比选方式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比选。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名称:温州市第六人民医院一期连廊玻璃幕墙工程

项目业主为:温州市第六人民医院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院内简易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地址位于温州市第六人民医院;

预算金额:45000元;

比选控制价:45000

工期要求开工之日起30天内

质量要求:合格;

2.2比选范围:温州市第六人民医院一期连廊玻璃幕墙工程本次招标工程为暂定工程量,综合单价固定,工程量按实计量,通过审计部门完成审计后一次性结清工程款。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2参加比选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比选申请人特定资格条件:

4.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比选均无效;

4,3不允许联合体;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0323日下午14:30。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邮箱wzsdlyy@163.com

比选申请文件需包含::①报名申请表 ;②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报价文件。(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需加盖公章)。

5.2逾期送达的或未按规定送达指定邮箱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5.3在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采用最低报价中标法确定中选候选人。

其他事宜补充

6.1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6.2、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6.3、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6.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6.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公司或个人。

7、联系方式

1.比选人:温州市第六人民医院

联系人:丁先生

电话:0577-86718218

2、采购监督部门:温州市中心医院纪检监察室  

电话:0577-88070209


报价单-温州市第六人民医院一期连廊玻璃幕墙工程量清单.xls

报名申请表.doc


上一条: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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